摘自:中国医药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凡不具备中药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相应品种的生产,已获得批准的委托加工也应一律废止。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影响中国的中药和植物提取行业的发展。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药部副主任于志斌表示,此举将加强对中成药的质量把控,提高中成药的生产质量,对我国植提行业不会有影响,原因在于国内大的植提行业有自己的原料生产线。他预计今年植提物出口额将增加15%.
据了解,2012年植提物出口额为11.6亿美元,同比增长3.1%.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13年一季度我国植提物出口额为3.3亿美元,同比增加11.2%,占中药商品出口额的47%,植提物在中药产品出口中继续保持较大比重。
于志斌认为,不具备中药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停止相应品种的生产,这对中成药企业影响很大。企业需要自备生产线,或者与达到符合GAP规定的厂家进行合作并备案,然后才能进行生产。现在英国等国家全面禁销中成药,但植物提物作为保健品西方国家能够接受,现在出口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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