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辅材料招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以下品种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全国各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招标编号:201601
二、招标主要内容
1、招标品种及数量:
茯苓(100吨)、牡丹皮(50吨)、木香(10吨)、三七(10吨)、川芎(8吨)、石菖蒲(5吨)、升麻(5吨)、柏子仁(5吨)、蒺藜(4吨)。
2、质量要求:以现行《中国药典》为依据,以公司内控质量检测标准为准。三七等级要求为120头。
3、样品检测费:检测费均为500元/份。
4、交费方式:以投标公司账户(投标为个人的,必须以投标本人账户)汇入我公司账户(名称: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分行桥北支行 银行账号:621060171010040005268),汇款后将汇款底联传真至0931-8361216,以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证照齐全,并具备相应生产、代理(经销)资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财务、销售和服务等能力。
3、投标者为个人的,必须是原材料产地农户,且能够提供由当地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发票;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信誉度良好,无违法记录。
四、招标相关要求
1、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按《公开招标采购竞标书》格式内容,分项填写,一个品种(规格)一份标书,参与投标的每个品种数量以实际招标数量为限。
2、 投标的供应商,请准备符合我公司质量要求的大货样品二份(各0.5公斤,计1公斤,贵细品种可少量),携带(或邮寄)至我公司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以便与实际来货进行比对,确保参与投标样品与来货质量一致)。样品要求标示清晰(标明投标公司及品名名称),提交我公司后,我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登记封存(样品概不退回)。
3、为杜绝供应商盲目投标送样,延长样品检测周期,耽误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特要求供应商提交样品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样品检测费,我公司开具样品检测费用收据,所收检测费不再退还。
4、参与投标的新增供应商申请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原印章(若为个体种植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样品、标书、承诺书一并携带(或邮寄)至我公司(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评标
我公司接到供应商标书和样品后,经综合评标,将评标结果通知中标客户(不定期组织中标客户进行二次议价),落标客户不另行通知。投标商户数少于3家按废标处理。
六、中标
中标客户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公司签订中标采购合同,同时缴纳合同金额10?的风险抵押金。若中标客户不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该押金不予返还。中标采购合同中将注明“如违约需扣除相应数额的风险抵押金”。
七、验收与付款
1、货到七日内验收,杂质及水分按实际检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处理,包装按实际重量扣除。
2、货物质量、等级与所提供样品不一致的,公司不予入库,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
3、货到验收合格后返还风险抵押金,货款分期分批支付。
八、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12月29日
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流程咨询人:马晓嘉
采购联系人:王富强
采购监督人:虎宝林
邮寄资料收件人:供应部 马晓嘉(收) 电话:0931-8361216
邮编:730046 传真:0931-8361216
公司/邮寄资料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68号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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