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崆峒分公司新型供热机组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GDZC2020-001
采 购 人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崆峒分公司新型供热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崆峒分公司新型供热机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新型供热机组(蒸汽能)设备及其配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23:59
三、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标公告发布: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fczy.com)
五、招标信息发布:隆道云采购平台(www.longdaoyun.com)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931-8361216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
序号 | 主 要 条 款 | 说 明 和 要 求 |
1 | 采购人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崆峒分公司新型供热机组采购项目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采购 |
5 | 项目预算 | 80万元 |
7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电汇 3、交款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桥北支行 账号:621060171010040005268 注:1、缴费方式需要通过银行转账缴费 。 2、不按照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3、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
8 | 付款办法 | 合同签署后,支付总货款30%的预付款,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后,设备安装调试使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60%,剩余部分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所有货款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
1.1.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规。
2. 释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投标人:是指按招标公告收到了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供应商。
2.3. 中标人:指依法确定中标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4. 招标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7. 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2.8. 实质性条款: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2.9.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3.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 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上述所有条款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另标注 “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4项,若法人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5)项。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6)从事新型供热机组(蒸汽能)生产5年以上历史;产品稳定可靠且未出过重大安全事故。
3.2. 投标人投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项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的报价中。
3.4. 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5. 投标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切均以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核的结果为准。
3.6. 采购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利。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编制原则
5.1. 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6. 编制要求
6.1. 投标文件应按照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
6.2. 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6.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
6.4. 投标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5. 投标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胶状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6.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7. 投标文件的组成
7.1.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商务文件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函
(4)投标报价一览表
(5)分项价格表
(6)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技术文件
(7)投标方案说明书
(8)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8. 投标报价
8.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8.2. 投标人应按开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8.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8.4.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9. 备选方案
9.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0.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 如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则必须提供授权书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1.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1.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1.4. 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货物/服务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必须按规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凡没有按照时间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2.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12.3. 投标保证金退还:在定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版不符的,视为无效投标。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电子版须签字、盖章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
14.1. 投标人应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
14.2.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指定的地点。
15.2. 未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5.3. 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5.4. 未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证明原件和其他原件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6. 开标时间及地址:招标人将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17. 开标其他注意事项:
17.1. 开标后,将由招标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宣读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表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17.2. 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8.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项目描述
本次需购买的新型供热机组(蒸汽能)设备用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崆峒分公司项目机修及动力站。
2.用户需求
2.1基本要求
编号 | 要求内容 | 必须/期望 |
URS001 | 天然气参数:高位发热量37.16MJ/ m3;低位发热量33.52MJ/ m3;硫化氢:0.00% 水质参数:总硬度:300 mg/l;溶解性总固体:600mg/l;锰:0.05mg/l;硫酸盐:120mg/l;铝:0.08mg/l;铁:0.01 mg/l;铜:0.01 mg/l;锌:0.01 mg/l | 必须 |
URS002 | 设备设计合理、操作简单、模块化控制、启停炉快捷、产汽速度快(要求在15秒内产生蒸汽)【注:可适当放宽,但系统内蒸汽达到额定压力0.6MPa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负荷调节准确灵活,在20%-110%负荷范围内应能平稳运行、蒸汽含水率低、供汽参数稳定、系统内温度、压力、流量、燃烧、等工作参数为全自动控制并具有故障显示、给水及燃烧自动检测、自动调节、抵抗热应力强,设计、工艺及选材先进合理,系统安全可靠。控制系统应具有自动变频调节,蒸汽高压和超高压保护,极低水位自动停炉、自动熄火的报警和连锁保护,高低燃气压力连锁保护、燃气泄漏保护,烟气温度连锁保护等功能;还应具有故障自诊断能力。 | 必须 |
2.2供应商资质要求
编号 | 要求内容 | 必须/期望 |
URS003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必须 |
URS004 | 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必须 |
URS005 | 具有供应商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必须 |
URS006 | 从事新型供热机组(蒸汽能)生产5年以上历史;产品稳定可靠且未出过重大安全事故。 | 必须 |
2.3 新型供热机组(蒸汽能)产品详细要求、主要规格参数及配置
2.3.1主要规格参数
编号 | 要求内容 | 必须/期望 |
URS007 | 燃气种类:天然气 | 必须 |
URS008 | 出蒸汽时间:≤15秒【注:可适当放宽,但系统内蒸汽达到额定压力0.6MPa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 | 必须 |
URS009 | 额定热负荷:810KW【注:可适当放宽】 | 必须 |
URS010 | 耗气量:机组≤300m³/h(按4吨/小时蒸发量) | 必须 |
URS011 | 电源、额定电压:交流220V/50Hz | 必须 |
URS012 | 额定总功率:15Kw【注:根据配置决定,最大不超过15KW】 | 必须 |
URS013 | 燃气额定压力:2.0-6.0KPa | 必须 |
URS014 | 容水量:<25L【注: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国家《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容积界定限度】 | 必须 |
URS015 | 设备要求常压蒸汽设备;整体面板采用304#1.5MM厚不锈钢,【注:可适当放宽,主要部件必须为不锈钢304等同类别耐腐蚀材料】燃气类天然气或液化气,常温水燃烧15秒以内出蒸汽,额定电压220V 50HZ,燃气额定压力2.0KP,设备内部总容水量不能超过压力容器限定范围,单台设备每小时可蒸发不低于1000KG的水,可产生1000立方以上蒸汽,蒸汽温度最高可达190度,燃烧噪声低于50分贝,满负荷下天然气耗气量不大于每小时70立方米。设备自带以下功能:①自动开关机功能,②自动检测,③全智能设置断水自动停机保护,④断气自动停机保护,⑤断电自动停机保护,⑥过热自动停机保护,⑦意外熄火自动停机保护等多项安全保护功能。CO排放量小于0.08%,氮氧化物低于150mg/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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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16 | 环保要求:满足GB13271 燃气:NOx<150mg/M3 ;(本条投标方须提供同型号在用设备的环境测试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必须 |
URS017 | 工业蒸汽最大蒸发量(机组):≈4000?/h,额定蒸汽压力1 MPa(表压) | 必须 |
URS018 | 蒸汽温度:≥150℃ | 必须 |
URS019 | 水循环方式: 循环再利用 | 必须 |
URS020 | 主要材料牌号:不锈钢 | 必须 |
URS021 | 主要部件及控制元器件采用质量稳定的国外进口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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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22 | 燃烧噪音等级:3级 | 必须 |
URS023 | 进气、进水接口及蒸汽出口需满足蒸发量及设备安装要求 | 必须 |
URS024 | 蒸汽能模块设备 15 秒产出高温(150-200 度)蒸汽【注:可适当放宽,但系统内蒸汽达到额定压力0.6MPa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以达到采购方实际要求。如供应商所提供设备未达到以上要求,视为废标处理,所承担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 必须 |
URS025 | 1、纯水机1台,制水量3T/h,滤水量;≥3.0T/h额定电压:AC3800V/50hz,进水压力:≥0.2Mpa,自带水质检测功能,水质报警功能,断水报警功能,浓水测压功能,补压功能。 | 必须 |
URS026 | 2、纯水箱1个,不锈钢材质,容量:6吨,配有优质不锈钢浮球、不锈钢液位计、维修孔、清洗孔 | 必须 |
URS027 | 锅炉热效率≥95%; | 必须 |
URS028 | 排烟温度<120℃; | 必须 |
URS029 | 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GB13271要求,其中:燃气:NOx<150mg/M3 ; | 必须 |
URS030 | 给水泵运行环境: 液体温度-15∽+120℃,环境温度最高40℃,配置变频器实现变频运行,以实现自动控制要求。 | 必须 |
URS031 | 配有成熟稳定的电控箱、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送风排烟系统,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 必须 |
URS032 | 蒸汽流量计 | 必须 |
URS033 | 压力表 | 必须 |
URS034 | 直流蒸汽发生设备,免申报免检。15秒出蒸汽,【注:可适当放宽,但系统内蒸汽达到额定压力0.6MPa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模块化设计,持续传输蒸汽,根据末端需求,全智能控制,按需启停模组,无需看守,负荷稳定性强,同时满足当地安监、环保要求。 | 必须 |
URS035 | 模块化组合,增容/减容方便。 | 必须 |
2.5安装要求
编号 | 要求内容 | 必须/期望 |
URS036 | 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方负责,不得分包,所有的安装工程应符合国家关于安装资质的要求。 | 必须 |
URS037 |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供管线安装、土建及预埋件、设备基础图纸等安装施工方案图及用能负荷需求(按3台机组考虑),数量一式两份和一份电子文档,并向招标方、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一经设计单位确定不得擅自改动。 | 必须 |
URS038 | 中标方施工进场前必须提供施工组织方案,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 必须 |
URS039 | 设备及管线保温不得使用玻璃纤维类材料,保温后的管道外须用成型的铝质外壳包封,并按照要求标识、着色。 | 必须 |
URS040 | 凡本技术要求未明确提出的,中标方除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外,还需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试用版)》要求。 | 必须 |
URS041 | 安装过程中的安监备案等所有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办理,招标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 必须 |
URS042 | 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不少于3套): | 必须 |
URS043 | 提供相关资料及热力计算书、设备安装基础图、热工测试报告、环保检测合格证书、监督检验证明、安装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并在设备的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 必须 |
URS044 | 提供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合格证、中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易损件清册、基础图、部件装配图、电气、气动原理图等。应提供所有成品件的型号规格订货号,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自制件应提供图号,订货号等,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 必须 |
URS045 | 提供进口设备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资料。 | 必须 |
URS046 | 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其中电气元件及材料应提供3C认证证书及合格证。 | 必须 |
2.6技术服务要求
编号 | 要求内容 | 必须/期望 |
URS047 | 积极配合用户进行方案论证和设计,无偿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分析,做好售前服务。 | 必须 |
URS048 | 投标时提供培训计划,无偿为用户提供技术和操作人员培训服务含现场培训、制造厂厂内培训。培训的人数以达到维持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目的。 | 必须 |
URS049 | 质保期36个月【注:质保期36个月,质保金付款期限可适当缩短】。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自身故障造成机组整体停机影响生产时应延长质保期,机组整体连续停机三天,顺延3个月,连续停机一周延长6个月,燃烧器等应按设备手册或厂家承诺进行维护保养。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投标人无偿提供产品的技术咨询,并提供产品的终身维修服务,并以优惠价格提供备品备件。5年内不改变备品备件价格。 | 必须 |
URS050 | 中标人采购的器件不得损害非特定第三方的利益。在不能提供相应服务支持的情况时,必须取得对应生产商认可的就近服务机构的服务承诺,并能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给出具体时间承诺),连续进行维修,直至故障排除并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该维修机构须备有足够的零备件,以满足维修的需要。 | 必须 |
URS051 | 应定期进行用户访问、主动征询意见、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优先保证备件供应。 | 必须 |
URS052 | 设备由于投标人设计和制造质量而出现的问题,由投标人无偿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 必须 |
URS053 | 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由中标方派专人常驻现场负责工程总体指挥协调,并负责处理设备制造质量问题,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必须 |
URS054 | 免费保修的内容及详细的保养程序表须于投标时提交招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中标人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 必须 |
URS055 | 在免费保修期结束时,须由专业工程师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测试和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人免费修理,并得到招标人认可。在修理之后,中标人应将成因、补救措施、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招标人。报告一式两份。 | 必须 |
URS056 | 提供保修期结束后的维修机构、联系人员、联系方式、清册。 | 必须 |
URS057 | 免费配套供应三年使用必备的原厂备品、配件,应建立备品,配件更换制(目录内),并提供清单。 | 必须 |
2.7验收程序
编号 | 要求内容 | 必须/期望 |
URS058 | 制造过程中招标方需对设备生产关键环节进行过程质量监控,中标方应予以配合。 | 必须 |
URS059 | 在中标方工厂制造完毕后进行出厂验收。 | 必须 |
URS060 |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方可发货。 | 必须 |
URS061 | 安装工程完成并通过检验后,提供试车方案,经招标方同意进行锅炉试运行。 | 必须 |
URS062 | 设备试运行要求:在试运行时,应使安全附件灵敏可靠,蒸汽压力稳定,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安全事故发生。72小时带负荷连续试运行(能源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后,由中标方组织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热工、烟气排放和设备运行噪声测试(需出具相关报告),招标方全程参与。 | 必须 |
URS063 | 配合招标方进行168小时验证运行,达到项目要求方能进行验收。 | 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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