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区科技工业园”项目现已竣工,公司拟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公司将本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与本次审计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选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专项审计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二、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本公司官方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填写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投标时,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供投标使用”)字样。
四、所有投标文件请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2:30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财务部办公室),对于迟交的投标书不予接受。
五、定于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在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开标。如因特殊情况改变开标时间,则另行通知。
招标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婷
座 机:0931-8368214
手 机:18298486735
投标人须知
一、合格的投标人
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二、项目综合说明
(一)审计项目名称: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区科技工业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二)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项目建设用地574亩,一期项目建设共投资13.4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制药板块和甘肃省现代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于2018年3月启动试生产,同年6月通过甘肃省药监局GMP现场认证,获得药品GMP证书。形成中药材前处理提取量1万吨、丸剂4630吨、固体制剂1800吨的生产能力,年产浓缩丸150亿粒、大蜜丸2亿粒、片剂5亿片、胶囊剂9亿粒、颗粒剂500 吨、液体制剂160万升的生产规模。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一期项目已于2021年整体竣工。
(三)基准日:截止投标日已完成工程结算项目
(四)审计内容: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新区科技工业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函格式
4、补充通知
5、其它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之前,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书面通知所有索取招标文件的意向投标人。
2、意向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3、《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4、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资格、资信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供投标使用”),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拟派驻现场的专业人员、技术职称、年龄结构简况及资质证书;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服务承诺及保密承诺
4、工作计划
5、项目费用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填写费用报价及相关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和法人单位印章。
2、投标文件由正本一套和副本二套,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涂改、增删和行间插字处盖其印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在密封的信封中,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骑缝处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封装。同时标明“正本”、“副本”以及“2021年9月10日下午2:00点前不得开封”字样。
(二)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招标邀请书”第4条规定的日期之内送达规定地点。
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概不受理。
七、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按时签到,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应当众核验。
3、在开标时,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二)无效标书的情形
未密封;
无投标单位印章;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涂改处没有加盖投标文件签字人的印章的;
逾期送达的;
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在一个招标项目中,投标单位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书或报价,又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投标书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
(三)评标
1、评标内容保密: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为止,任何有关审查、评价、澄清和比较投标的资料,不得向投标单位和无关人员泄露。
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但澄清的要求和答复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投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任何对评审组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4、评标评审组由招标人代表及专家组成。
5、投标文件评定后,由得分最高者中标。
投标函格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获知贵方公告的《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区科技工业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三方审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经认真研读,我公司对招标文件和招标项目无异议,并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次招标,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由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并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投标,负责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并承诺:
一、我方决定以总投标价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RMB 万元),参加贵公司“新区科技工业园”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的投标。
二、我公司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如投标文件内容存在不实或错漏之处,贵方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由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如我公司中标,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专项审计协议书》,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由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如我公司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含修改书)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严格按提交的方案执行,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由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在《专项审计协议书》签订之前,本投标书作为我公司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律约束性的文件。
六、我公司接受贵方作出的评标决定。
单位公章:
日期:
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 电话:0931-836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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